新规引领可再生能源市场绿色发展
□ 本报记者 张海莺
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了职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绿证交易及划转、绿证核销、信息管理及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则》的印发实施,有助于充分体现可再生能源项目绿色环境价值,更好培育绿证绿电交易市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绿色电力消费环境,对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构建绿证市场新秩序
绿证,即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7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8.89亿个,全国累计交易绿证2.91亿个。
“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规则》明确,绿证核发和交易应坚持“统一核发、交易开放、市场竞争、信息透明、全程可溯”的原则,核发由国家统一组织,交易面向社会开放,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全生命周期数据真实可信、防篡改、可追溯。
业内人士认为,以上原则和工作重点的提出,确保了核发和交易的统一性和透明性,保证了绿证交易市场的完全竞争,使绿证价格能真实合理地反映市场情况;同时,着重提出对“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的要求,为绿证核发、交易、使用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奠定了最重要的数据基础。
业内人士表示,《规则》的发布不仅标志着我国绿证制度的全面升级,更为可再生能源市场的蓬勃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2023年7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要求绿证核发全覆盖。该文件自印发以来,绿证核发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绿证交易规模稳步扩大,公众绿色电力消费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快速提升。
中国碳中和五十人论坛特邀研究员郑颖表示,此次印发的《规则》是继《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之后,发布的规范绿证核发和交易行为的最重要文件。“标志着我国绿证机制的建设再迈出重要一步。”郑颖强调。
绿证核发交易规则明晰
业内人士表示,《规则》中涉及核发、交易等各个环节均实现了精细化管理,绿证核发交易规则进一步明晰。
“《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强调,为确保绿证市场的规范运行,《规则》在账户管理、核发方式、交易要求及信息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规则》规范了绿证核发的具体方式。国家能源局每月根据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电量数据自动核发绿证。对于自发自用等电网企业无法提供绿证核发所需信息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可直接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供电量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初核、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复核后核发相应绿证。
《规则》明确绿证交易的具体要求。“在交易层面,绿证交易通过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及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进行,支持挂牌交易、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等多种方式,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绿证库存由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统一管理,确保不重复成交。绿证划转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绿证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信息处理。
《规则》规范绿证核发交易信息管理。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负责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并以系统作为开展绿证核发及交易管理的基础平台,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汇总统计全国绿证核发和交易信息,用于支撑绿证与能耗双控、消纳责任权重、碳市场等机制有效衔接。
增加绿证核销机制
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5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2%,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1%;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9007亿千瓦时,约占全部发电量的20%,同比增长23.5%。
“现阶段风电光伏发电占比高,电网稳定成本也较高,风电光伏发电不稳定可能会出现零电价、负电价等情况。”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现在需要长远的机制来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进而把碳交易跟绿电绿证联动起来,给可再生能源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规则》出台对于风电光伏相关的产业链是利好”。
记者梳理发现,在交易及划转方面,《规则》明确,绿证既可单独交易;也可随可再生能源电量一同交易,并在交易合同中单独约定绿证数量、价格及交割时间等条款。现阶段绿证仅可交易一次。绿证交易最小单位为1个,价格单位为元/个。
《规则》首次明确绿证有效期为2年,时间自电量生产自然月(含)起计算。对2024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有效期延至2025年底。超过有效期或已声明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应予以核销。
针对“超过有效期或已声明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绿证,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应及时予以核销”的要求,专家称,这标志着备受瞩目和期待的绿证核销机制终于被正式确立,而通过核销机制确保环境属性使用唯一性也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解决了此前使用绿证面临的环境属性被重复使用和重复声明的问题,为我国广大的用能企业采购和使用绿证完成可再生能源使用或降低外购电力碳排放提供了务实有效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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