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新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全流程管理
近日,国网山东电力印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全流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提出进一步加强新建(包括扩建、改建,统称“新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全流程管理,实现流程简化、操作规范,切实提高并网服务质量。
其中提出:
加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接网工程的衔接,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制定细化到网格的配套电网建设方案,确保接网工程与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
鼓励整县开发按照“光伏+储能”方式推进,配置或租赁储能设施,减少对其他灵活调节类电源的依赖。储能配置要求参照国家、省及地方政府最新要求执行。
鼓励整县分布式光伏选用“集中汇流、升压并网配套储能”接网方案,逆变器、断路器等涉网设备技术参数、公共连接点处的电能质量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并配置必要的信息采集、远程控制等设备,能够将运行信息实时上传至地区电力调度机构及配电自动化、用电信息采集等系统,具备接收、执行地区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进行功率控制、电压调整等功能,基于数据中台开展监测数据共享共用,实现项目安全接入与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在可再生能源年度消纳规模及可开放容量范围内,对于需要出具接网和消纳支持性文件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市、县公司营销部门负责受理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消纳支持性文件咨询申请,在申请受理后“一口对外”向用户答复电网同意消纳的意见,并将咨询申请和答复资料存档并传递市、县公司发展部、运检部、调控中心。工作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
分布(散)式风电项目并网正式受理前,应纳入政府分布(散)式风电规划,取得行政审批部门核准文件,
文件如下:
来源: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2024-08-07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