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

一、为什么调整分时电价机制?

2022年10月,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分时电价机制实施一年来,在缓解我省电力供需紧张形势、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持新型储能设施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此次对我省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作适当调整,主要目的:一是契合用电负荷变化。我省新能源装机的高速发展,截至2023年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566万千瓦,占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比例41.9%。同时,我省电力系统用电负荷特性也发生了变化,为更好引导用电削峰填谷,此次适当调整了峰谷时段的划分。二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通过暂缓实施尖峰电价、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等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回应企业诉求。

二、此次调整分时电价机制,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一是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在保持峰谷时长不变情况下,将冬季(1、12月,下同)早高峰时段由原9:00~12:00调整为8:30~11:30,提前半小时;冬季晚高峰时段(含尖峰时段)由原17:00~20:00调整为18:00~21:00,推迟一小时;夏季(7-9月,下同)高峰时段(含尖峰时段)由原16:00~22:00调整为16:30~22:30,推迟半小时。

二是暂缓实施尖峰电价。尖峰时段(冬季18:00~20:00、夏季20:30~22:30)用电暂按高峰时段电价标准执行,减轻企业用电负担。

三是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在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增设2小时午间深谷时段(12:00-14:00),电价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即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60%。

三、此次调整分时电价机制,对用户有何影响?

一是对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没有影响。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仍按我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赣发改商价字〔2012〕1229号)有关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未纳入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

二是整体上降低了执行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负担。采取的暂缓实施尖峰电价、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等措施,既有利于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也有利于重大节假日期间新能源消纳。

四、此次调整分时电价机制,对电力保供有何影响?

此次调整峰谷分时时段,精准契合了电力系统负荷特性变化,有利于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此外,仍然保留尖峰电价机制,后续视电力供需紧张情况,并考虑经济社会承受能力,适时予以恢复。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

2024-04-25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