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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能源革命综合改革的制度支撑

□ 段宇波

党中央推动国家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打造能源革命新高地,是我国能源革命国家战略的关键节点,也是资源型地区发展的历史机遇。能源革命新高地建设落地山西,是中央改革战略与制度顶层设计和山西地方发展内生逻辑与制度选择的历史碰撞。改革关键在于开放治理与制度转型,提升能源革命综合改革的制度创新能力。

能源革命需要制度转型和开放治理的双向驱动。制度转型关键在于如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制度优势,进而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制度转型就是通过开放治理推动技术创新、观念变革、提升能力,开放改变制度结构和制度能力,推动治理转型。抢占能源高地一定要首先占据制度高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制度优势,制度在整合技术、观念、利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开放治理意味着解放思想和观念革命,意味着利益格局调整、科技进步和技术提升,意味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一方面,开放治理对接技术革命,以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和区块链的技术革命成为变革的主导性力量,为社会治理和公共治理带来了新的手段,也带来了开放治理的技术可能和制度与政策空间。另一方面,能源治理链接全球治理,关系国家安全和长久发展,通过能源开放抢占新高地,在全球能源治理格局中争夺主导权。技术治理、开放治理需要制度创新,将制度改革实践转换为能源治理能力,才能助力国家推动世界能源版图和能源格局的变化趋势,进而对推进世界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要推动制度变迁,也要发挥制度作用。将中央的政策利好和顶层设计作为制度变迁的动力,将制度选择和制度创新视为治理效能优化的重要推手,关键要做好三方面工作:厘清公共治理的多主体关系、完善治理规则体系与流程、消除制度变革的制约性因素。

制度创新要形成多主体互动的治理格局。开放的社会体系要求消除封闭的管理体制,要吸纳更多的管理主体进入到治理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和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主体共治格局,实现市场配置制度、社会治理规则、政府公共服务多重逻辑交互。多种主体联动、系统集成与融合,顶层设计推动改革战略和进程的总体效应。

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一系列的治理规则。推动资源优势向制度优势转变,强化资源优势与制度优势的结合。具体而言,一是发挥市场制度机制,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二是政府审批流程再造,实现监管方式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改革;三是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政策协商、技术创新,实现资源治理利用新途径;四是具体制度的创新,实现招标体制、科研机制、交流合作机制改革。

制度创新要消除制度变革的制约性因素。制度总是在一定的限制性条件中进行变迁的,这种制约性因素来自环境、思想观念、技术、人才、资金等多方面。治理效能最终体现在制度的供给上,治理变革和制度创新的过程就是消除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技术的催化和价值引领下整合性的治理变革,消除阻碍改革的制度障碍。

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要紧扣新时代国家能源战略改革的时代大势构建制度时间与空间,实施好国家战略,发挥好比较优势,围绕安全发展治理、绿色发展治理、创新发展治理、赋权发展治理,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者系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