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奖励新政求解电桩闲置难题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王寅浩 实习记者 刘婷)北京公用充电桩管理政策由普惠制渐向淘汰制。10月10日,北京市城管委发布消息称,日前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全年维护良好的充电站,每站每年最高可奖励20万元。从实施用电补贴,到出台运营奖励办法,政策风向转变或将加速市场规范化进程。

  实施细则显示,2018-2019年度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站考核评价分为日常运营考核和年度运营考核两部分,其中,日常运营考核设置了平均充电收费标准、数据变化推送及时率、利用率等3个指标;年度运营考核设置了安全生产、维护管理、互联互通和附加项等四大类9个考核指标。

  根据考核所得分数,将由高到低排序并划分成A、B、C、D 4个等级。在日常考核奖励中,将对综合评分最高、排序最靠前的A级充电站给予每度电0.2元的奖励,奖励上限为1500度/千瓦·年,对评级为D的充电站不予奖励。而在年度考核奖励中,在考核年度内对公用充电站的安全生产、维护管理、互联互通等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最好的A级充电站给予106元/千瓦·年的奖励,奖励上限为20万元/站·年。

  市城管委加油(气电)站综合管理处处长南斌表示,公用充电桩考核奖励政策,将引导、督促企业加强对公用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充电桩能够安全正常运行,降低故障发生率。

  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全市已累计建成约13.2万个充电桩,社会公用充电桩约2万个,但平均使用率仅为6%-7%。

  对于北京充电桩运营奖励政策出台,业内早已风闻。普天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在《办法》制定的前期沟通阶段,公司已经参与到了与市城管委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征求。对于《办法》中提到的平均充电收费标准和利用率等3个日常考核评价标准,上述人员表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提高现有充电设施的利用率上面。针对目前充电设施利用率不足的问题,普天新能源已经推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法。“线上”客户可以在微信群里随时反映充电桩设施的相关问题,“线下”则通过巡检制度,维修小组能够作出及时反应,保障充电桩的运营安全。

  北汽特来电(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部副总监杨明华则强调,无论有无奖励补贴,公司都会着手解决目前公共充电桩设施利用率不足的问题。目前特来电布置的充电站在部分区域的使用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七八十左右。


2018-10-11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