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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机会 BP欲与中国氢产业链深耕合作

BP认为,以氢能源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相关业务将是公司长期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BP位于中国山东济南的加油站[BP(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供图]

 

□ 陈大英 陈学谦

中国氢能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涉氢规划和政策。从制氢、储运、加注到氢燃料电池及整车各个环节均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企业的布局和关注。BP(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P”)是世界领先的石油和天然气企业,深耕氢能多年,有着丰富的氢能产业链经验,目前正积极探索与中国氢能产业链的合作。

国家能源局4月1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将氢能列为能源,引发业界广泛关注。BP就此接受了专访。

“入法”意义重大,未来值得期待

问:本次“氢能入法”对中国氢能产业发展有何意义?

BP:氢能对于低碳转型、助力实现巴黎气候协定具有重要意义。氢能产业有助于优化能源系统结构,提高能源系统的抗风险能力和适应性。BP深耕氢能多年,在蓝氢和绿氢领域都有着丰富的氢能产业链经验,并在持续加大对氢能的投资。

近年来,BP看到了氢能在中国大规模利用的潜力与政府的决心。但是,氢能在中国一直没能纳入能源体系进行管理,并且被归类为危化品,既不利于社会普遍接受,也不利于政策法规制定和落地,这成为阻碍氢能在中国发展的关键问题。

征求意见稿从法律层面将氢纳入能源范畴,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为未来进一步确定氢在能源体系中的定位和提出更为全面的发展目标、支持手段和管理办法奠定了基础,也为企业资本投入与技术创新铺平道路,提振了行业信心。

问:征求意见稿强调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氢能如何更好地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BP:氢能和可再生能源既相辅相成也互相支持。短期来看,可再生能源与氢能融合能够有效解决弃风、弃光问题,以氢作为储能不仅突破了外送电力的限制,也能为地方带来可观的氢能收益。

长期来看,氢燃料电池发电启动快,在分布式电网中的调峰作用可观,可以有效并持续帮助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不稳定、并网困难等问题。

问:氢能在征求意见稿正文中并无具体表述,BP对未来中国国家层面氢能相关领域政策、法规、管理机制等有何期待?

BP:除了释放能源属性这一信号以外,征求意见稿没有其他直接涉及氢能的内容,这给业界留下了很大遐想和期待的空间。BP认为将氢列为能源品种是一个良好的开始,但距真正纳入能源体系管理并发挥实质作用还有很多行动值得期待。

首先,要明确氢在能源体系中的定位。长期来看全球能源将向低碳、清洁化方向转型,氢能在转型中将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对于中国来说,氢是实现能源安全、低碳、多元、电气化转型升级和实现氢能技术“弯道超车”乃至“换道超车”的重要手段和必要补充。

其次,要提出更为全面的氢能发展目标与明确的实施规划,以促进产业投资。工信部提出氢燃料电池汽车到2030年实现商业化的目标令人振奋,截至目前,政府提出的目标规划还有待完善。一是对供氢和利用结构的目标不够明确和细致,由中国氢能联盟2019年6月发布的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白皮书对可再生能源制氢、氢能应用结构进行了展望,但这些并没有列为产业发展目标;二是局限于交通运输环节,对氢在工业(如化工,钢铁,水泥等)、民用等领域的规划尚有欠缺。以工业领域为例,氢凭借燃点高、排放低等优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广泛的应用前景,建议从中央层面细化不同部门的氢能发展目标和实施路线,明确鼓励工业等部门的氢能大规模应用,以实现能源的深度转型。

再次,希望政府能继续立足长远,完善氢能相关支持政策。一是在支持力度上,作为一种仍处于起步阶段的二次能源,氢能利用技术的成本相对较高,企业参与和资本投入也需要更有力度和更加明确的政府支持。建议中央明确对氢能的长期支持态度和具体实施步骤,考虑解除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退坡风险、持续加大对氢能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为以氢能为基础的综合能源互补项目等应用试点提供专项财政支持,从而更有效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二是政策引导上,从能源清洁化发展出发,氢能清洁利用的前提是来源清洁化,然而到目前为止,中央层面仍然缺乏对可再生能源电解水(“绿氢”)和化石能源结合碳捕捉技术制氢(“蓝氢”)的实质支持,造成绿、蓝氢与未经碳捕捉处理的化石能源制氢(“灰氢”)相比没有经济竞争力。建议中央在明确绿、蓝氢发展目标的基础上,从降低成本(如制氢厂直购低价弃风、弃光、弃水电力,过网费优惠政策等)、提高竞争力(如对灰氢征收碳税)出发,颁布利于氢能清洁利用的支持政策;三是审批程序上,当前各地对加氢站等氢能项目的审批流程和许可标准差异较大,并且普遍不够透明和规范,这严重拖累了氢能基础设施及整个产业链条的发展步伐,建议从中央层面明确审批流程和责任主体。

参考国际经验,完善国内立法

问:氢能列为能源后,涉氢环节的审批、监管要求是否降低,对相关体系的完善有何意义?

BP:涉氢环节审批、监管方面的要求不应降低。

一方面,涉氢环节审批制度仍有很多空白需要填补。如何在确保审批程序合理全面和提高审批效率中寻求平衡考验中央和地方政府领导的智慧,但和现阶段审批无据可循相比,氢能列为能源后的审批制度要求都会更加完善和透明。

另一方面,监管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围绕氢能制取与利用方面的安全管理、监管体系亟须完善。

问:参考国际氢能发展经验及各国政策法规,对国内氢能立法有何建议?

BP:建议国内氢能立法:一是明确政府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必要性;二是将氢能安全提升到与培育氢能价值链同等重要的高度。

以韩国2020年2月颁布的《促进氢经济和氢安全管理法》(以下简称“韩国氢法”)为例,韩国氢法一方面在明确氢能整体规划与布局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财政支持主体及原则,对整个行业以及后续法案、政策出台都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着重强调氢能安全问题,氢法有1/5的篇幅围绕安全提出了相关基础设施的管理条例和程序,为行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问:BP对征求意见稿还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BP:能源清洁化转型和升级的背后,除了中国能源企业立足自身加快发展外,离不开能源国际合作和对外开放。建议征求意见稿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明确坚持对外开放,给以BP为代表的跨国企业更多参与中国能源产业建设的机会。

以氢能为例,加强国际合作更能发挥氢能资源禀赋和产能、技术、装备发展等方面互补性,以此实现互利共赢。BP是世界领先的石油和天然气企业,也是国内油气行业领先的外商投资企业。BP不仅大规模利用天然气制氢满足生产需求,并且早在上世纪末就开始参与氢能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并于2006年帮助建立了中国首座加氢站。在刚刚过去的2月份,BP新任首席执行官陆博纳(Bernard Looney)宣布了公司最新的长期远景与转型规划,提出公司到2050年或之前实现“净零”碳排放目标。为此,以氢能源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相关业务将是BP长期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BP正在探索中国氢产业链上的参与机会,也愿意帮助引导国内企业“走出去”,为中国氢能发展乃至整个能源产业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氢能产业促进分会(筹))